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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十六)发展循环经济。以节能、节水、节地和减污为重点,加强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淘汰一批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的技术、设备、产品和企业。要以湘钢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脱硫工程项目为重点,切实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设备和材料。要把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评价等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地方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的党政人才、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要把企业家当作重要的战略资源来培育,当作宝贵的社会财富来保护。坚持市场化、职业化的方向,建立健全企业家产生、成长机制,促进企业家队伍发展壮大。要加大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特别是注重引进核心技术、证券、金融等方面人才。要强化激励措施,推进管理和劳动、资本、技术参与企业分配,实行股权奖励、优惠购股和期权激励。要充分调动广大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主力军。要从经济部门、企业、高校等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尤其是选拔一批熟悉工业经济、擅长经济管理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工业园区、县市区和相关经济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四、加强领导协调
  (十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必须抓“第一推动力”。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大型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建立市级领导联产业、联企业、联项目的联系制度。市直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和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
  (十九)大力优化发展环境。要围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次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思想解放,形成广泛共识,促进步调一致。要以优化政务、法制、服务等环境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协调机制、自我约束机制、检查监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规范执法行为。2007年定为全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年”,强力推动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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