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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同时,建设化纤纺织产业集群、肉食湘莲槟榔等食品产业集群、皮革产业集群、电工电气成套设备产业集群。
  (六)大力发展骨干企业。发挥我市大中型企业较多的优势,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加快建设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达到15个。
  建设10大标志企业。全力支持湘钢、湘机、江南、江麓、电厂等10大标志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到2010年,10大标志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左右。其中湘钢的产值要突破300亿元,湘机要突破100亿元,江麓、江南、电厂、吉利等企业要力争过50亿元,同时力争有3~4家企业过20亿元。
  培育中小企业群体。按照滚动发展的原则,选择5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20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使其发展成为产业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小巨人”企业。
  争创名品名牌。鼓励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力争到2010年拥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达到5个以上。
  (七)加快发展工业园区。工业向园区集中,项目向园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群。力争到201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抓住有利时机,发挥产业优势和科教优势,整合高新产业开发区和九华经济区等园区资源,力争2年内实现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目标。
  建设特色园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打造创新型园区、特色型园区、效益型园区,提升工业园区档次。尤其是要严格制订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形成产业特色,吸引战略合作伙伴,努力引进世界知名企业和国家大型企业。引导县市区工业园区主动与市级工业园区对接,实行配套服务。
  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土地资源是园区的核心资源。坚持土地运作与资本运作并举,土地效益与园区效益并重。保证园区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严格控制经营用地,清理回收闲置土地。强化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对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亩以上的企业,由园区按政策给予奖励。
  (八)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业生产包含了生产链和服务链两个链条。制造业发展越来越倚重服务业的保障与支撑,而制造业发展也必然带来更加庞大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要围绕服务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发展工业、交通、商贸三大物流产业,加快建设万博港、铁牛埠、宁家湾、易家湾港、和顺石油等重点物流项目,力争到2010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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