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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服务新型工业化”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服务新型工业化”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潭市发[2007]3号 2007年2月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服务新型工业化”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目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为实现湘潭经济又好又快、赶超发展营造一流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凡与新型工业化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包括经济管理、执纪执法、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都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服务新型工业化”主题活动的主体;全市工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是主题活动的服务对象。主题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服务新型工业化的关键。因此,在作风建设上要做到“五个改进”:一是要改进思想作风,解决部门利益驱动、小团体利益至上等问题。二是要改进学风,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素养较低和新型工业化知识滞后、政策法规不熟等问题。三是要改进领导作风,解决责任心不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浮躁和会风、文风不正等问题。四是要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五是要改进生活作风,解决索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要认真清理和汇集从中央到地方有关支持新型工业化的各项政策,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对未能落实到位的政策,限期坚决落实到位。同时,指导和帮助企业把政策用够用活。并将实施优惠政策贯穿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适时制定的扶植企业、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严格按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和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和规定审批时限,兑现有关承诺。加强对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咨询、评估和论证行为,纠正乱收费和工作周期长等问题。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把素质高的干部放在行政审批第一线,为优质高效服务创造条件。遵循“精简、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革除制约工作效能发挥的陈规陋习,进一步加强政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进并联审批和全程代理服务,建立高效运转的“绿色通道”。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都要顾全大局,强化发展意识,严格执法、执好法。公安机关要推行重大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挂点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偷盗企业资产、哄抢企业财物、破坏企业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敲诈勒索等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努力改善周边环境。检察院、法院要公正司法,宽严适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工商、税务、环保、质监、建设、规划、房产、国土、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建立并落实检查备案登记制、同城一级检查制和违规涉企检查责任追究制。简化年检手续,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日常监管工作中,重在对企业行为的教育与引导,对非恶意违规违法、未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执行首次免罚制度。要指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交纳税费,维护企业员工和驻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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