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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大力推广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大发展。抓住国家支持农机推广的政策机遇,大力推广机械耕种、收割、灌溉、植保等农机化技术,建设一批农机化示范基地。加快联合收割机、深水池塘清淤机等先进农机具的推广应用,力争全年机械化程度达到82%,机耕面积突破175万亩,机收面积达到90万亩以上。抓好农机项目开发,启动韶山市农机示范村项目;争取湘乡市2007年进入国家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县;落实两个补贴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农机事业快速发展。
  五、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加速发展劳务经济
  (十一)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是要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我市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大力实施绿色证书、阳光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实用农业科技、卫生健康、沼气池安全技术及扶贫开发培训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定向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增收致富的本领。要探索农民培训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考核,切实提高农民培训的效果。
  (十二)打造劳务品牌,加速发展劳务经济。发展劳务经济,输出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整合部门力量,强化政府责任,把输出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乡镇、村,纳入农村工作目标考核范围。要实现劳务输出的产业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推进劳动力订单培养、定向输送,培育和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在培育好10个特色劳务村镇的基础上,建立2~3个稳固的劳务输出基地,努力打造3~5个劳务品牌。2007年新增输出劳动力5万人以上,新增劳务收入5亿元。做好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
  六、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构建文明和谐农村
  (十三)继续实施示范村建设,构建文明和谐农村。全面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实行市县领导挂帅办示范村的办法,促进示范村由点向面扩张。积极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和知名人士参与办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继续实行“百企联百村”的活动,鼓励大中型企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突出产业发展、“四大工程”建设和“五改一整治”三个重点,达到农民增收、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的目标。
  (十四)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2007年,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力争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4万平方米,建设寄宿制学校25所,建成农村远程教育学校200所。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改造,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达到70%以上。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制定农村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救助范围达到6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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