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潭市发[2007]6号 2007年2月10日)
2006年,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但我市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农业设施装备落后,农民增收困难等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2007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文件)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真正做到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要紧密联系湘潭实际,充分发挥湘潭农业基础条件较好、城市和工业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势,把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两大历史任务结合起来,以促进工业发展的理念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以抓项目建设的方法抓现代农业建设的落实,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现就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一)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市县两级财政要切实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要抓住国家重视农业的机遇,充分发挥各个部门优势,尽可能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农业发展的更多资金支持。粮食直补、油价和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资金、移民补贴、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等要足额争取到位,并确保各项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户。要加强项目的规划、包装、申报等前期工作,多渠道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投入。市县财政要将有关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二)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农业。金融机构要增加“三农”的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农村小额贷款,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对投资现代农业和捐助新农村建设的社会人士给予表彰和奖励。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建立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补助制度,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主体作用。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集体、企业、农户投入为主体,其他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内外资金并举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全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