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宽生产性服务业投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资本市场,鼓励优势生产性服务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吸引和发展风险投资,重组担保公司为生产性服务企业服务;制定金融机构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加大政府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增加市级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支持重大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重点生产性服务企业和品牌的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逐步建立三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载体,必须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切入点,通过积极主动争项目,想方设法引项目,千方百计上项目,集中精力抓项目,以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切实抓住中部崛起、老工业基地改造、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泛珠三角合作以及国家和省出台一系列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有利时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策划、包装、建设、运营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设施,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后劲。加快建立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国省资金和项目支持。凡符合市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和重点财源企业确认条件的,享受市重点财源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凡符合市级重点项目标准的,享受市级重点项目“三个优化”扶持政策;凡符合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条件的,列入市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给予相应扶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委、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重点办、市项目前期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六)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通行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级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党校、电大、职校的作用,培养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急需人才。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努力创造让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人事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四、切实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来抓,调整充实各级服务业领导小组力量,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项目等跟踪调度、定期协调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服务业领导小组(第三产业领导小组)为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服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全市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服务业目标考核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市直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和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主要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