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重点抓好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分类培训的要求,每年组织2-3期科、所长培训班,每期80-100人,时间不少于12天。通过培训,突出提升基层科、所长的税收管理能力、基层建设能力和带好队伍的能力。扎实落实新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提高其履行新的领导职务的责任感和胜任能力,确保培训率达到100%。根据市国税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适时组织后备干部培训。
基层单位重点抓好科级和一般干部的培训。根据
《干部教育条例》的规定,按时间和任务量倒排计划,确定培训班次和人员数量,确保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时间平均每年不少于12天,5年内累计不少于60天。
(二)突出重点,抓好“六员”培训,提高一线干部的岗位工作能力。建立“六员”岗位技能标准,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以下简称“大三员”)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六员”岗位业务培训和达标考核。“大三员”培训以基层单位为主阵地,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六员”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技能为目标,通过岗位练兵、实务操作、交流研讨、比武竞赛和所在单位考核、市国税系统统一考试等多种形式,选拔“六员”岗位业务标兵(能手),形成岗位专业人才队伍。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使所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能够独立规范地办理大厅征收业务;使2/3以上税收管理岗位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具备独立管理、分析、查账和办案等能力。
(三)抓骨干培养,建立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在加强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突出重点、形成梯次的要求,积极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市局选择全国税务系统实力雄厚的施教机构,统一组织学科交叉、起点较高、专业性强的培训项目,精选一批有培养潜力的一线中青年骨干,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复合型人才培训,力争使税收工作急需的各领域的专业骨干人才数量更加充足,业务更加精湛,结构更加合理,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建立市国税系统各类专业人才库,设置文秘、信息技术、财会审计、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税务稽查、出口退税、计统等类型的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适时分类组织高层次专业骨干人才培训班,加快国税系统高级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高层次、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骨干人才队伍。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和“三师”资格考试工作。按照总局安排,积极选拔税务干部参加总局组织的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外语人才培训。同时,市局有计划地开展硕士以上学位委托培养工作,委托本市知名院校,为市国税系统培养财务会计、公共管理、法律、财政学等专业的硕士和计算机软件工程硕士、统计分析人才等,争取到2010年市国税系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占全体干部比例达到3%左右。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在岗自学,积极参加社会各种学历教育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司法)资格考试以及计算机工程师资格考试。对取得上述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报销报考费用,给予奖励并与绩效待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