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把握大局、依法治税、科学决策、收好税、带好队的本领显著增强。
3.全市国税系统高层次专业人才骨干队伍建设初成体系。大力培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计算机工程师资格人才和高级国际税收、高级外语等专业人才,取得“四师”资格人数比例比2006年提高1-2个百分点。
4.抓好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税收统计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标兵(能手)的培养。市国税系统通过全员培训,“六员”岗位人员95%以上达标。培养的市局级“六员”业务标兵(能手),要达到其在岗人数的10%以上;区(县)级“六员”业务标兵(能手),要达到其在岗人数的20%以上。
5.规范初任培训,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组织模式,统一考核标准”的要求规范初任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达到100%。
6.规范科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形成比较规范的课程、内容体系,科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在试用期内全部完成,科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率达到100%。
7.到2010年底,市国税系统45岁以下人员80%以上达到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以上水平。
8.学历层次得到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底止,在职干部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到95 %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占全体干部比例达到3%左右。
9.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
10.干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培训中心建设初见成效,施教机构作用明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教育培训资源得到合理整合和有效利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11.大力推进国税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学习型组织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市国税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初成体系。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突出任职培训,深化专门业务培训,强化更新知识培训。
(一)抓好干部轮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工作部署,坚持分级培训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各级国税领导干部的培训。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的教育培训;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党的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继续强化政策法规、经济税收知识、业务知识、信息化知识、管理科学、领导艺术、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历史知识等内容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强化培训,提高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的能力等六种能力。
利用系统内外教育培训资源,抓好处级领导干部培训。按照依法培训的要求,组织好新晋升职务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总局组织的任职培训,搞好申报协调和班次安排,确保参训率达到100%。组织处级干部参加总局组织的各类专门业务培训,细致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妥善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指标落实。根据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市局每年安排1期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每期30-40人,每期不少于15天,确保市国税系统处级领导干部5年内全部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