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农村积极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的通知
(豫建村镇〔2008〕21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规划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项城市、中牟县建委(规划局):
最近,省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要积极响应,切实按照省文明委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全省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清洁家园行动”。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 “清洁家园行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既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好事,更是一件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大实事。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中原崛起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建设系统的工作重点与目标责任,搞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贯彻《河南省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村容村貌整治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建设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具体行动措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清洁家园行动”的深入开展与实际效果。
(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导农村建设和环境整治。认真贯彻《
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规划,并在镇、乡规划指导下,根据村庄自然地理资源环境条件,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局,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和传统风貌,优化新农村建筑设计,塑造凸显中原乡村特点、各具特色的村庄空间形态。同时,依据村庄规划,区分山区、丘岭地区、平原地区等不同地域和不同经济类型的村庄情况,参照省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指导标准》(试行),突出工作重点,分别制定环境整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功能。以治理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堆为重点,搞好农村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倡采用沼气、堆肥等再利用方式就地消化农村生活废水与垃圾,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村庄结合主要道路及排水沟硬化,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根据环境条件与发展状况,将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或采取沼气池、氧化池、人工湿地、自然坑塘等简易方式进行分散或集中处理。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规划建设村庄垃圾箱(池)、垃圾站等环卫设施,在大型以上村庄建设垃圾简易处理设施,积极推行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城或较大镇、乡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在广大农村大力推广符合生态健康要求的卫生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在村庄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今年重点完成50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100个村庄垃圾简易处理设施、1000个村庄垃圾站(池)等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加快农村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环境条件和整体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