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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表彰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个人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表彰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个人的决定
(2007年7月26日)


  近几年来,我区各地各部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继承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工作,军爱民、民拥军,形成了领导重视、行业支持、群众参与、军地互动的双拥工作格局,为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事迹感人的双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区双拥工作不断创新和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决定授予自治区公安厅等103个单位为“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95246部队等61个单位为“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授予程小平等191名同志为“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称号,授予张建敏等102名同志为“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和丰富双拥活动的形式内容,在双拥工作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争取更大的光荣。全区广大军民要向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学习,牢固树立国防双拥观念,讲政治,讲大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局面,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军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03个)

  自治区直属单位(8个)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军转办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军粮配送中心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南宁市(14个)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粮食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建设银行江南支行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
  南宁市地税局兴宁分局
  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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