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池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促进基层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名山秀水、名城宜居、民富市强、民和政通的实力池州、活力池州、魅力池州、和谐池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范围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授权和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乡(镇)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
三、总体目标
(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正确贯彻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府信息比较全面、准确、及时,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五)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有效防范和化解。
(六)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依据正确、程序适当,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越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七)行政复议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法制监督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