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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

十一、计算机管理

  第五十二条 应建立和使用临床输血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血液入库、贮存、发放等整个过程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五十三条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安全,避免非授权人员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入侵与更改,制定严格的用户授权制度,控制不同用户对数据的查询、录入、更改等权限。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安全备份及保存。

  第五十四条 实施全省血液安全网络管理系统,并按要求执行。

十二、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范解释权归省卫生厅。

  第五十六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七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血液:指全血、血液成分。

  输血:指根据病情的实际需要,患者输入血液或血液成分的过程。

  冷链:指用于血液贮存和运输的系统,包含两个要素,一是组织和管理血液贮存和运送的人员;一是安全贮存和运送血液的设备。

  年用血量:指全年全血与红细胞制剂用量之和。

  输血文案:指输血科(血库)与血液工作有关的文字记录。

  附件1:
仪器设备

  输血科必备设备:贮血专用冰箱(4±2℃)、贮血专用低温冰箱 (-200C以下)、标本贮存冰箱、试剂冰箱、快速血浆融化仪、水浴箱、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普通离心机、微量移液器、普通光学显微镜、热合机、采血秤、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普通天平、净化台、生物安全柜等。

  有条件的输血科可配备:血细胞分离机、酶标仪、血液细胞分析仪、温控离心机、微量振荡器、红细胞洗涤机等。

  血库必备设备:贮血专用冰箱(4±2℃)、贮血专用低温冰箱 (-200C以下)、 标本贮存冰箱、试剂冰箱、水浴箱、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普通离心机、普通光学显微镜、热合机、采血秤。

  附件2
输血科(血库)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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