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完善审批程序和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监管。推进区县政府综合性服务中心和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等行政许可方式的创新完善。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健全“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充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不断创新完善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数字化和精细化水平。
6、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向社会公开制度。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到2010年,100%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组织实施《
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7、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完善培育扶持政策,健全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保障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降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成本,增强社会认同感。加强对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各类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
8、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安排向“三农”、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方面倾斜。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严禁将罚没收入、收费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费、福利待遇挂钩。严禁向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执行《
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