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县(市)、区人口40万(含40万)以上的县级职教中心,要达到占地面积150亩以上、在校生规模4000人以上、实训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上的标准;县(市)区人口40万以下的县级职教中心,要达到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在校生规模3000人以上、实训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的标准。现有的6所国家级重点县级职教中心争创国家级示范学校,现有的6所省级重点县级职教中心争创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008年,无极县、元氏县、深泽县职教中心要争创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09-2010年,行唐县、高邑县、赞皇县职教中心要争创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8.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使之与县级职教中心和村级农民业余学校相互融通,形成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乡镇成人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为基础,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的作用,开放灵活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各级农业、科技、教育、文化、扶贫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推进农科教统筹,建成一批县、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
9.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遵循“政府统筹、分类指导、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合并、重组、改造职业学校,整合市区各类职业教育资源。2008-2010年,规划建设占地1500亩,办学条件一流的职业教育示范中心。在原有四个职教集团基础上,改建、新建纺织服装、信息技术、数控技术、旅游、电子电工、化工医药、汽车运用与维修、高级护理八个职业教育集团。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集团型职业教育联合体。
四、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10.深化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全市的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实行“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私人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机制。允许部分职业学校在不改变公办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机制运行。鼓励职业学校依托专业优势、结合当地经济特色,依法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实体,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1.深化办学理念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实行校企结合、校厂一体的办学模式。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境)内外学校、企业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国(境)内外先进办学经验,引进国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和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拓展海外实习、就业和留学深造渠道,进一步促进国际劳务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