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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搞好宣传,服务大局。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宣传创建食品放心城市的实质和意义,充分报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工作,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报道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信誉。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要将创建食品放心城市的宏伟目标细化、分解,抓好落实。同时,要制定切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方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查处的职能,积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努力将食品放心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
  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要加大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的财力投入,拨付专款,确保食品放心城市的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四)实行责任考核制。市政府要将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综合考核目标之一,实行量化管理,进行责任考核,半年督查,一年验收。
  六、实施步骤
  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要做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全面实现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5月底)。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媒体宣传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意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消费信心,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方案和措施。
  (二)分段实施,逐年推进阶段(2008年6月-2010年10月)。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指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采取环节、分段实施为主,部门协调配合的办法,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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