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引导、扶持、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争先设立行业、企业标准,争创名牌企业、生产品牌食品,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三)食品经营环节围绕创建放心品牌、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食品总体要求,让群众对食品经营行业的看法有明显的改观;
(四)餐饮消费环节的早市、夜市小吃摊点统一规划,食品用具统一清洗消毒(中小型餐饮单位不具备餐具消毒条件的,均要使用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餐具消毒公司加工的消毒合格餐具),从业人员统一着装,就餐环境明显改善,让社会和群众看得见、信得过;学校食堂、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必须到位;旅游景区、景点的餐厅、小吃摊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彻底改变食品卫生脏、乱、差现象;
(五)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工的基础上,稳步提高机械化屠宰的比重,完善肉品加工全程质量监管体系,大力发展冷鲜肉、分割肉,扩大其销售比重;同时进一步深化和扩大牛羊定点屠宰范围。实现全程可追溯、监管更具体、联络有手段、制约有措施、流通有规矩、消费有信心的总目标,使全市肉类食品安全得到根本好转。
四、具体要求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达到100%,县(市、区)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起“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