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强化饲料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添加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实现对饲料生产企业、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00%监管、查获的假劣饲料100%销毁的目标,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
8、由市经贸委负责,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环保局配合,继续抓好城市无公害规模畜禽生产基地建设,加大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加大环保设施建设投入。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新建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并做好畜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龙岩检验检疫局负责,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配合,开展出口畜禽养殖备案基地标准化管理。
9、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开展不同类型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10、由市工商局负责,市经贸委、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城监支队(负责早市城管执法)配合,全面推行和规范城区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进货销售索证索票制度,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11、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龙岩检验检疫局配合,抓好肉制品加工企业(市质监局负责)和肉品冷藏企业(市工商局负责)的监管,开展对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督促建立台帐,严厉查处肉品冷藏、加工企业储藏和使用私宰肉、病死肉、非法入境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由市农业局承办,市经贸委、市卫生局、市粮食局、龙岩检验检疫局、供销社协办。主要措施:
1、由市农业局负责,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产地监测点,开展土壤、灌溉水、大气和农产品监测,建立健全产地监测点档案,查处重大农产品产地污染案件。
2、由市农业局负责,继续开展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无公害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活动,新建种植业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由龙岩检验检疫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继续抓好出口蔬菜、茶叶、水果等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备案工作,组织出口基地(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试点工作,建立出口农产品源头管理合作机制。
3、由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产品投入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城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茶叶主产县、柑桔主产县及双孢蘑菇主产区,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双孢菇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违法行为,100%销毁收缴的高毒农药。
4、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由市经贸委负责,市农业局、市工商局配合,进一步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有管理责任制度、有检测制度、有台帐记录制度、有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销毁退出制度的“四有”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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