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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副 指 挥 长: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煤炭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通信公司、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晋城公路分局、市供电分公司、晋城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和志胜担任。

  2.2 职责

  2.2.1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具体包括: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2.2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

  (3)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部门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水利设施的维修。

  晋城军分区、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实施营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处置,消除隐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扰乱、破坏灾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及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紧急启动疏堵保畅预防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过,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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