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路绿化项目:每亩市财政补助490元,其中:种苗费350元,栽植费50元,管护费60元,区县工作奖励经费30元。
4.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通过申请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建设项目解决资金问题。
5.保护体系项目。购置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设备、设施按市场价预算投资1260万元,由市发改委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实施。
在2007-2011年的5年间,大绿一期已造林管护经费按照每亩每年市财政补助10元计算。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列入部门预算解决,每年安排森林防火经费50万元、病虫害防治经费50万元。2007年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经费增加部分在大绿二期项目资金中解决。
6.营造林项目中的灌溉、管护、设备购置等设施建设每亩按100元预安排,由市发改委按项目落实建设资金。
7.市级部门工作经费。坡塬绿化、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村庄及主干道路绿化等营造林项目按照当年完成面积,由市财政每亩安排10元工作经费。
(二)市补助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测算,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市级补助投资21812万元(不包含湿地植被恢复及防护林带项目、村庄绿化和浅山区植被恢复项目建设资金),其中需要市财政安排18507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330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为确保大绿工程顺利实施,市上成立大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围绕大绿工程建设,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履行各自职责。区县政府要协调解决好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落实配套资金,制定优惠政策,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发改委把大绿工程建设纳入全市生态建设计划,按期落实大绿工程基本建设投资;市财政局把大绿工程建设市级投入逐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规划局对涉及林地的建设规划予以“绿线”控制;市交通局要把道路建设与绿色通道建设相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水务局把沿河生态林建设纳入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市农业局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大绿工程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的协调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及检查验收;市新农办要把村庄绿化项目落实到具体县区乡村,做到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完成绿化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确保大绿工程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