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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进行明查暗访。各级评议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内设科室和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暗访,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典型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酌情扣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整改反馈。参评部门、行业和关键岗位要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和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评议办要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请领导批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反馈,对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市评议办要跟踪督办,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为了增强评议效果,市评议办要于9月中旬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被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新闻媒体公布问题整改情况。

  6、问卷测评

  (1)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的测评工作由市、县两级行评办组织进行。

  (2)104个关键岗位的测评,在《忻州日报》刊登问卷进行。其结果将结合明查暗访运用。

  (3)为了体现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问卷测评结果将聘请行评监督员参与。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月5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50%和50%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工作考核以基层考核为主,市、县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104个关键岗位评议得分占市直单位问卷测评分的30%。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

  2、工作考核办法。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各级行评办负责,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三项指标进行。其中: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占50%,创优发展环境占30%,日常工作占20%。平时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

  3、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县级的评议结果要报市行评办,并通过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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