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局、煤炭工 业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
4、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联合执 法机制,认真查处“三非”、“三违”、“三超”和烟花爆竹行业“三 超一改”现象,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 位和场所。
牵头部门:州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局、煤炭工 业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
5、建立并开通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完成州、县两级安监机构节点建 设。
牵头部门:州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信息办
6、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配套和生产设备的监管。加强 职业危害监督管理,重点行业监督检查率达到30%,有毒有害场所职业 卫生达标率达到20%以上,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标准化活动,重点行业、 领域年内达到20%。
牵头部门:州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局、卫生局、建设局、交 通局
7、按规定对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进行论证,不得引进和审批不符合 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新建、改建 和扩建项目必须依法履行“三同时”审查手续。
牵头部门:州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经贸委、消防局、煤炭 工业局、建设局
8、年内完成自治州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和矿山救护队组建 工作。
牵头部门:州煤炭工业局
责任单位:各产煤县市,州编办、人事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 安监局、煤炭工业局
9、落实自治区的检查督察意见和督办通知,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 资料和相关安全生产信息。
牵头部门:州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0、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县、乡两级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100%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农民工就业培训必须加入安全生产知识相关内容,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持证率100%。 开展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 活动。
牵头部门:州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建设局、农机局、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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