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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信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信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政文〔2008〕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建立信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界定有关单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建立信阳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及有关方案;指导各县区政府建立处置非法集资组织协调机制;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李广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邵七一(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宏生(信阳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孙丽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世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钱文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霍昌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贵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

       孔祥毅(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左晓黎(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鸣亚(市监察局副局长)

       虎卫红(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姚绍春(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副主任)

       陈品煌(市建委副主任)

       秦大平(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陶丽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董正义(市工商局副局长)

       尹 朝(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陈长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玉军(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厚成(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世翔(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银监分局,王宏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世翔、刘贵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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