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严把进出口产品质量关;重点指导和帮助进出口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质量检测、质量管理三大体系,不断提升检验检疫能力,通过从源头抓质量、加强质量监管、参与打击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建立出口企业诚信档案等多种手段,努力打造阜阳出口产品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HACCP认证的管理;及时发布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有关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帮助企业突破和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完善预警机制,防止各种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国境,有效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发挥信息、人才、技术优势,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食品等重点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推动各类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市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全面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建成一批高新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积极会同质监部门落实沪皖农产品互认合作协议相关工作。
市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把质量工作目标和实施名牌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扶持骨干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攻关;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