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泉政文〔2008〕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人事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意见
(泉州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
行政纪律惩戒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政府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效能,维护正常行政管理秩序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我市的行政纪律惩戒工作在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从政行为,严肃行政机关纪律,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廉洁、高效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纪律惩戒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
《处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
《处分条例》
《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惩戒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
《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务员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
《处分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文,不断增强公务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与水平,保证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