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推广应用机制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防御体系。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性研究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健全适应气候变化的防灾减灾体系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体系。
科学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工程防御标准。在城镇化、工业化的有关规划以及相关项目建设中,应科学因应气候变化的潜在性影响,并根据最新的气候指标制订相应的防御标准。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要科学推进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落实好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节能减排指标及行业准入标准,降低能源消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二要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三要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财税、价格、质检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行业项目进入。四要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认真制订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五要加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在“十一五”期间形成1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争取2010年全省90%的城市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85%。六要健全节能标准体系、耗能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能源和减排计量管理,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林业建设,保障生态安全。一要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继续推进全面义务植树、城市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数量。开展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优化林种和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二要加强江河流域生态林的保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和减缓沿海大风的影响,提高防御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三要加大森林、湿地和林地保护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快滨海红树林湿地恢复,遏制非法征占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提高森林和湿地的整体功能,加强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维持区域生物多样性。四要加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森林气象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体系,加快森林防火林带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能力。五要鼓励使用速生材、合成材,开展废旧木制品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促进木材综合利用,提高木材资源的再利用比率,保护现有森林碳储存,增加陆地碳存储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