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地位和发展战略出发,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丰富金融机构门类,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和开放步伐,努力构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配套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增强融资和服务能力。
(一)引进和增设金融机构。开辟吸聚资金新途径,充分利用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暨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等平台,以及邀请中外资银行组团考察海峡西岸经济区等方式 ,增进沟通互动,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带来新资金;支持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闽设立分支机构;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升格为分行,更好地发挥其在我省对外经贸合作中的融资作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到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的地区设置营业网点;做好永安、建瓯两市村镇银行的组建工作,在积累经验基础上,积极争取逐步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成省内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提高资金融通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改制、重组等方式,加快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增强综合实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城市商业银行遵循市场化原则加强在股权、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联合与协作,有效发挥联动发展的整体效应,提升竞争力。支持福州市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择机上市,进一步拓展发展区域和发展层次。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2008年完成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工作;促进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增资扩股,完善产权制度、经营机制和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三)加快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付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支付清算业务连续、安全运行,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服务。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中小企业普遍建立信用档案,充分发挥征信信息的信用增级功能,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抓紧新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金融人才支持。
六、积极推动两岸金融互动合作
充分利用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政策上先试先行,完善对台资企业和台胞的金融服务,增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