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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关于金融更好地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积极推进金融创新

  各金融机构要增强金融创新意识,积极推进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以创新谋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促服务,以创新增投入。

  (一)完善金融创新机制。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结合自身业务特长,明确金融创新战略、规划和目标,完善创新配套机制,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小企业授信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简化小企业信贷操作流程,改进小企业融资服务。认真总结推广全省支农信贷综合试点经验,积极推进支农机制、渠道创新,向农村引入多样化、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各驻闽银行业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支持,促进更多的新业务、新产品在福建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一行三局”监管协调机制,对跨业务、跨市场的交叉工具、混合产品实行有效监管、优质服务,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大力推进资产类产品创新,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开办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等贷款品种,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不断探索完善和推广林权、海域使用权、茶园经营权、渔船所有权等行之有效的担保方式,促进农村资源的盘活和流转,有效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积极探索推进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业务,支持福建造船工业发展。努力推进负债类业务创新,保持存款稳定增长,为资产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不断推进中间业务创新,建立包括结算、担保、代理、咨询顾问等在内的完善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努力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组合化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

  (三)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发挥特长和优势,积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根据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多样化的融资组合,在满足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强化信贷管理的同时,为重点项目、优质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加快贷款的审批和发放进度。通过举办融资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指导培训,帮助企业增强金融意识,深入了解和熟练运用各类金融产品,提高融资能力。指导和帮助外经贸企业积极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灵活选择结算币种和工具,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等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呼应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加强对在闽台资企业金融服务,推动两岸电子信息、机械设备、石油化工等产业顺利转移和成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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