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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编号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评价指标

进度要求

5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

完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制度;规范免疫接种数据报告;提高儿童家长对疫苗接种情况的知晓率。

1.县级实行免疫规划月例会制度;

全年

2.每月及时上报免疫接种数据,报告质量综合评价达良好水平;

3、接种单位每年至少完成2次儿童的摸底调查、疫苗补种和报告;

3.12月龄内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新纳入疫苗在实施地区以县为单位达到80%。

4.家长对疫苗接种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5.全省使用省卫生厅、省CDC统一下发的预防接种证;

6

加强流动、留守儿童管理

接种单位至少半年开展1次流动、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和疫苗补种工作,每半年向县疾控机构报告1次,市、省每年至少开展1次流动、留守儿童的调查或督导。

1.接种单位至少完成2次流动、留守儿童的摸底调查、疫苗补种和报告;

全年

2.流动、留守儿童“五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纳入疫苗在实施地区以县为单位达到80%。

3.以市为单位至少完成1次流动、留守儿童的调查或督导。

7

规范乙肝疫苗接种

落实乙肝疫苗接种管理要求,保证乙肝疫苗及时接种。

1.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85%以上,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

全年

2.乙肝疫苗接种管理规范,接种登记项目完整。

3.2002年以后出生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

8

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并按《免疫程序》要求,做好补证和补种的工作。

以县为单位,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

8-12月

以县为单位,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90%。

9

保持无脊灰状态

认真组织实施《2004~2010年江西省保持无脊灰状态行动计划》,加强AFP病例监测工作。

1.保持无脊灰状态;

全年

2.AFP病例监测系统每项监测指标以市为单位达到国家要求。

10

开展消除麻疹工作,控制暴发。

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

1.麻疹监测系统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全年

2.8月龄儿童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

3.所有麻疹暴发疫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11

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

加强监测,及时进行病例调查,采取措施,控制暴发。

1、按乙脑、流脑、甲肝、乙肝、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全年

2、发现腮腺炎、风疹的暴发疫情,及时调查处理,控制蔓延。

3、无白喉病例发生,百日咳疫情控制在前三年平均发病水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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