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活动名称
| 活动内容
| 评价指标
| 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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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
| 完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制度;规范免疫接种数据报告;提高儿童家长对疫苗接种情况的知晓率。
| 1.县级实行免疫规划月例会制度;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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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及时上报免疫接种数据,报告质量综合评价达良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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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种单位每年至少完成2次儿童的摸底调查、疫苗补种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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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月龄内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新纳入疫苗在实施地区以县为单位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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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长对疫苗接种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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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省使用省卫生厅、省CDC统一下发的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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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流动、留守儿童管理
| 接种单位至少半年开展1次流动、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和疫苗补种工作,每半年向县疾控机构报告1次,市、省每年至少开展1次流动、留守儿童的调查或督导。
| 1.接种单位至少完成2次流动、留守儿童的摸底调查、疫苗补种和报告;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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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留守儿童“五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纳入疫苗在实施地区以县为单位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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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市为单位至少完成1次流动、留守儿童的调查或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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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乙肝疫苗接种
| 落实乙肝疫苗接种管理要求,保证乙肝疫苗及时接种。
| 1.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85%以上,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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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肝疫苗接种管理规范,接种登记项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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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2年以后出生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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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 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并按《免疫程序》要求,做好补证和补种的工作。
| 以县为单位,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
| 8-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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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为单位,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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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保持无脊灰状态
| 认真组织实施《2004~2010年江西省保持无脊灰状态行动计划》,加强AFP病例监测工作。
| 1.保持无脊灰状态;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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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FP病例监测系统每项监测指标以市为单位达到国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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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消除麻疹工作,控制暴发。
| 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
| 1.麻疹监测系统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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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月龄儿童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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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麻疹暴发疫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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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
| 加强监测,及时进行病例调查,采取措施,控制暴发。
| 1、按乙脑、流脑、甲肝、乙肝、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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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现腮腺炎、风疹的暴发疫情,及时调查处理,控制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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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白喉病例发生,百日咳疫情控制在前三年平均发病水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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