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疗机构要按照《江西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积极救治病人。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流行地区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
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
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4、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疾控部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确定疫点。在疫点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卫生间、教室等的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和寝室等活动场所通风换气。
5、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介绍手足口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五)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提高技术水平。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加强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疾控部门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2、卫生监督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餐饮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对发生手足口病的重点地区,严禁出售凉菜。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供水单位要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要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开展疾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充足。
(二)人员保障。加强防控队伍的专业技术建设,做好队伍的日常管理,保证人员稳定。
(三)物资保障。做好车辆、通信器材、防护用品、消毒器械及药物、标本采集运送用品、实验室检测试剂和治疗药品等物质的配备和储备,以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
附件2:
江西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柯萨奇病毒A组(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特制定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