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管〔2008〕17号)
各市农机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际,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省局研究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迅速组织自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扎实做好国家、省督查组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奥运圣火在江苏境内顺利传递和“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人:
王恒社:025--83275277(办公电话)
许志平:025--86468755(办公电话)
附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和《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勇 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俊华 省农机局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 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督查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
组长由王勇副局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督查组:督查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
组长由孙俊华处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督查组:督查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
组长由陆立国所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督查组:督查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组长由许志平副所长担任,法规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二、督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农机安全投入、农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落实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