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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2日)宣布失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 2008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鹤壁市 2008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市西部为山区、丘陵地带,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加上受汛期降雨偏多和大量矿业开采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2007 年,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避免了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未出现人员伤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警示牌的设立还不够规范,因公路建设造成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未得到及时治理等。为切实做好我市 2008 年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鹤政〔 2005 〕 25 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2008 年主要地质灾害区(段)的分布及威胁对象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及主控因素,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确定我市北部煤炭矿区,石灰岩、白云岩等矿区,淇县西部山区、淇滨区西部山区公路为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预防的灾害种类主要有:采空区塌陷、地裂缝、岩(土)体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全市防灾的重点隐患区(段)有:

  (一)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煤炭矿区。由于多年开采,造成矿区地表塌陷,有些地方出现地裂缝,汛期更易出现险情,直接威胁矿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淇县北阳镇大水头村滑坡。该处岩体结构松散,抗风化能力不强,已发生多处裂缝,雨季经常发生小规模滑坡,威胁岩体下村民和岩体上小学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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