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搞好网络对接。 市卫生局要统筹考虑,按照人性化管理的原则,设计农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指导各县(区)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将农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与各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新农合管理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全面对接。
(五)加强档案管理。 农民健康档案建设是一项长期、动态、连续的工作,必须根据农民群众看病治疗等具体情况,与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体检等工作相结合,及时更新补充有关资料,真实反映农民的健康状况。要探索建立定期健康体检、资料动态管理、信息有效维护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要把健康档案作为农民就医、医生诊疗的基础性依据,方便各级医疗机构的查询和使用。要对所有建档农民的就医看病、用药治疗、健康生活等给予指导。要把健康档案作为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依据,合理评估健康风险,对严重威胁农民健康的因素及时进行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壁市农民健康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拟定具体的时间进度表, 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明确责任。把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是第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是直接责任单位,各级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具体实施。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调查、记录、数据录入、网络对接等各个环节有序推进。 各 县(区)、各 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得力、工作进展慢的县(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市卫生局要在人员培训、资料收集、数据统计、信息录入以及网络建设、档案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
附 件
鹤壁市农民健康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军(副市长)
副组长: 牛春堡(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元方(市卫生局局长)
杜国庆(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 青(浚县副县长)
郑秀峰(淇县副县长)
宋忠民(淇滨区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