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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全面推进以政府为主导、市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工作,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交易平台,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体制,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以及医疗服务中收受和索要“红包”等违规违纪行为,对给予“回扣”的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依法中止其经济往来,严格本市范围内药品招标采购的资格审查和准入制度。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的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强化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全面推进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研究制定加强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的措施和办法。

  (五)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巩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反弹,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六)加强规范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

  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治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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