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科学技术项目(成果)如由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共同负责研究的,每个研究单位都必须有一份完整的归档材料。其中原始资料一般可归存在第一完成单位,但经协商后,也可存留在第二完成单位,同时要复印一份同样材料送到各共同研究的单位。
第三章 科学技术项目档案归档的范围及内容
一、科研准备阶段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3、计划任务书、科研合同、协议书开题报告
4、研究计划
5、调研报告
6、方案论证报告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7、经费预算表
二、研究(试验)阶段
1、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调查原始记录及汇总材料。
2、阶段小结,阶段研究报告
3、数据处理材料(包括计算机程序设计及框图等),设计文件、底图、明细表、来往技术文件、实物、样品、标本、配方等目录、照片(保密材料可封后存档)。
4、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专利申请书、说明书、专利证书)
三、总结鉴定验收阶段
1、论文、专著和学术交流材料。
2、鉴定(验收)会全套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设计报告、使用报告等。
3、鉴定申请表、鉴定证书、鉴定意见。
4、鉴定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
5、科研投入及经费预决算表、物资设备使用表。
6、研究课题项目档案简介和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四、成果申报奖励阶段
1、科研成果登记表。
2、科研成果水平检索证明。
3、成果报导材料。
4、成果申报书,获奖证书。
5、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归档证明材料。
6、获奖后的课题组人员的奖金分配表。
五、推广应用阶段
1、用户报告,推广应用报告。
2、成果转让合同。
3、成果评价意见。
4、生产定型后的鉴定(评议)材料。
第六条 所列的各项归档要求由研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局技术管理处提交局办公室的科技项目归档材料包括:成果鉴定申请表、鉴定材料、成果登记材料,成果申请材料等。
第七条 科学技术项目(成果)归档材料分二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