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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8年度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全市2008年万元GDP能耗比2007年下降5.1%
  (二)目标分解:
  1.各县(市)、区2008年度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
  2.国家千家节能行动和省3515节能行动及新增年耗能5万吨标煤以上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
  3.2008年市直年耗能1万吨标煤企业节能指标
  三、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组建新乡市节能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局。市工业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民营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广电局、新乡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办公室承担全市节能日常工作,负责节能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
  (二)工作机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分解表的通知》(新政办〔2008〕15)号文件精神,负责单位分解的节能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和责任人。节能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了解节能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四、工作重点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构建节能型产业结构。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化工、水泥、电力、造纸等方面的产业政策,坚持把节约能源和资源作为优化结构的重要内容,实施“以大带小”和技改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促进资源的高效合理使用。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低水平扩张。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化工、建材、电力、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3515节能行动,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2.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实施新建住宅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3.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广车用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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