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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在私营以上企业中进一步推行网上申报方式。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目前除了增值税销项发票开票记录IC卡以及涉及增值税四小票电子记录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前台插卡、报盘审核等业务外,均可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为推行税库银联网方式,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税的模式,打好基础。

  五、按照税务总局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要求,市局通过综合数据应用平台系统的开发,实现了部分征管业务报表的自动生成,结合CTIAS2.0上线工作,市局还将进一步开发征管业务报表的自动生成功能。请各单位继续做好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工作,巩固前一阶段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工作的成果,特别是还保留自定报表的单位,应尽快取消自定报表。

  六、自2007年12月1日起下列三种文书直接在CTAIS中作出审批决定,取消纸质文书的流转审批。三种文书包括:《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表》。

  七、积极推行分时段申报方式,均衡使用纳税申报期间。对所管辖纳税人予以合理分类,引导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选择相应的纳税申报时间,缓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压力。

  试点推行涉税事项区县范围内通办,现阶段主要实行纳税申报、购领普通发票两个事项的通办,使纳税人自然分流。

  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即纳税信用A级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购领发票、涉税审批等事项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予以优先、快速办理。

  八、在开展纳税评估等项工作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机制,提高征管工作各环节的效率。

  九、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国、地税局联合开展工作中,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简化流程、力求实效,近期主要做好联合税务登记和税收收入信息比对工作。

  十、按照市局下发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量化考核办法》要求,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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