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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失效]

  (六)创新机制积极推进统一服务。各地要积极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土肥)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服务和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2008年,力争粮食专业合作社覆盖全市50%的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作业面积占当地粮食播种面积的20%以上,植保服务合作社开展统防统治面积占当地水稻播种面积的10%以上。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现目标。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区、县(市)的米袋子负全责。市政府将杭州市2008年粮食面积产量考核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区、县(市),并于近期内与各有关区、县(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各地要按照粮食生产分级负责制要求,层层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市政府将把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列为对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及时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及时落实各项粮食扶持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早稻普惠制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券”补贴等政策,适当提高种粮大户直补、水稻良种补贴、订单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深入解读、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在配套省、市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减少耕地抛荒和粮食高产创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各项服务。各级涉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联乡结村”活动,深入基层,搞好技术指导,加强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建立示范方、丰产方,展示新品种、新技术,加快高产技术的推广;农资、供销部门要千方百计组织货源,确保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并加强调控和管理,平抑农资价格过快增长,对柴油等紧缺物资要及早作出安排,优先满足农业耕种、收割需要;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服务;电力部门要保证农业用电;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金融部门要保障相关贷款的及时发放;农业执法部门要抓好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和假冒伪劣农资的查处力度;植保、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病虫、气象等信息,指导农民科学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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