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3.坚持集约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4.坚持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三)目标任务
争取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川南城镇群规划、成渝地区协调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协调,形成由城市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各种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等构成的、健全的城乡规划体系,形成层级明确、管治有效、民主透明的城乡规划决策、实施、监管机制和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在我市市区和各县基本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工作的情况下,今后一段时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上,不断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特色和风貌,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的水平和品质。
1.全面抓好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根本和依据,市县要把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之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局面,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中心城区要将三区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庄纳入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各县要抓好县域范围内的村镇体系规划编制,重点突出县城周边场镇的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要通过县城和重点场镇的发展带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通过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廊道,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在县市域范围内的全覆盖。各区县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
2.认真做好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区县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的要求,深化和完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乡镇规划时,要将整个乡镇的行政区域纳入进行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进行统筹规划。要结合实施“千村示范”工程,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要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突出乡土特色和民族特色,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全市所有乡镇要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乡镇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所有村要在2015年底以前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
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