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
(皖经行财〔2007〕285号)
机关各处室局:
为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开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皖政办〔2007〕30号)精神,根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工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皖管〔2007〕67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良好氛围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委上下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带头节约资源既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任务,又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要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事迹,鞭挞浪费资源的不良现象,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努力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资源消耗登记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各处室局消耗数据和费用开支情况。建立和完善会议、接待、公务用车、文印、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等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体现节奖超罚原则的节能激励约束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制。节约型机关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处室局年度考核。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以推进节能降耗、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强化对资源节约工作的日常管理,将节约责任分解落实到处室局每个人,努力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局面。领导干部要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并落实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工作
(一)抓好节约用电用水,切实降低水电能源消耗。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做到人去灯灭,杜绝长明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减少跑冒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