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加大协调和办理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的问题。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加强廉政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教育,使他们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综合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橱窗等载体,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发送廉政短信、观看廉政影片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经委干部职工廉政勤政先进事迹,讴歌以廉为荣、艰苦奋斗的精神,构建反腐倡廉宣传的重要阵地。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