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锦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为主线,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持之以恒,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落实
(一)按照《关于贯彻锦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06〕38号)所确定的任务,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确保如期完成。
(二)实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前,各级行政部门要向同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三)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将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扩展为对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转变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开展好第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同国家和省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清理结果进行必要衔接的基础上,做好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
(二)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两集中”,即部门内分散在多个处室的审批项目集中到一个处室、各部门的审批项目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厅外无审批”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