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评等级的决定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评等级的决定
(来政发〔2008〕7号)


  根据《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来安字[2007]59号)精神,经市安全生产履职考评组综合检查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评等级如下:
  优秀单位:象州县人民政府、忻城县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农机管理中心、市经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国资委。
  优良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金秀县人民政府、市建规委、市交通局。
  合格单位:武宣县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交警支队。
  希望以上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加倍努力,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