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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等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附则部分

  (十一)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一般包括:企业可根据盈利情况,适时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但不得突破企业和职工缴费的上限规定;由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

  (十二)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修改企业年金方案;将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讨论通过;重新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书面通知有关方面。

  (十三)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条件。一般与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相同。出现与企业中止缴费相同的条件,由集体协商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程序。应明确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人和受托人。

  (十五)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时间。

  四、企业年金方案文本格式

  封面标注“××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字体为二号宋体加黑。申请备案公司名称(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协商首席代表(本人签字)、职工协商首席代表(本人签字)、申请日期,字体为三号仿宋体。正文分章节逐条排序,标题为三号黑体,其余为三号仿宋体,行间距为1.5倍,页码置于下端居中。

  附件2
××[200×]××号

  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和有关规定,经过集体协商,拟在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现将《××公司企业年金方案》送上,请予备案。

××公司

二○○×年×月×日

  附件3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函[200×]××号
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公司:

  你们报送的《××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收悉。经研究,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要求,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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