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表一:龙岩中心城市2006-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在建项目一览表
第2.3条 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分析
截止2007年底,已实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为201户,已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为1519户。
龙岩中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9798户。规划期末,龙岩中心城市人口将达到38万,总户数约11.6万户。参照目前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占市区城镇居民总户数现状比例数10%测算,规划期末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为11600户,新增1802户。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3.1条 指导思想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重点,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周转住房建设和管理方式,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等其它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
第3.2条 规划目标
2007年底前,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从2008年起,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与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相衔接。
至规划期末,将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预测需解决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1600户。其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提高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m2、人均年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家庭共有2361户。适用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1504户,发放租赁补贴857户;其余9239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周转住房解决。
第3.3条 保障方式和住房供应
保障方式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周转住房等作为补充。
一、建设总量 根据需求分析,规划期内龙岩中心城市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9239套,住宅总建筑面积63.34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1504套,总建筑面积8.55万平方米。
二、建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进行套型控制。
三、建设年度安排
2007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9798户。莲东小区C组团已提供经济适用住房430套;已向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社兴廉租住房30套,发放租金补贴17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