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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各地利用会议、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办班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常识普及工作。防城港市举办客运、建筑、监理单位负责人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培训班;崇左市组织文艺宣传大蓬车深入乡镇、工矿、企业、学校进行演出活动;南宁、柳州、桂林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据统计,2007年全区14个地级市共举办培训班131期,参加学习12623人;县(市、区)办班375期,参加学习34354人;37730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35万名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答题竞赛活动。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北海市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校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了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累计培训干部570多人次;玉林市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共培训农民工1.5万人次。2007年,全区14个地级市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7285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31109人、特种作业人员59506人、农民工292198人。

  三、存在问题

  (一)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上升。14个地级市和高速公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99起,死亡378人,同比分别上升16.47 %和20%,有7个地级市突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较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起数。其中道路交通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82起、死亡312人,同比上升30.16%和40.54%,分别占全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2.83%和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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