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规〔2008〕5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08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工作。
附件:2008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
二○○八年三月三日
2008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
城乡规划法》的宣贯和实施为重点,努力健全全省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法规体系,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质量,加强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管力度,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
城乡规划法》,加速完善我省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加强《
城乡规划法》培训和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普法活动。下发“学习贯彻《
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学习贯彻《
城乡规划法》,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配合建设部和组织、人事部门重点做好针对领导干部及管理部门的《
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宣贯工作中好的典型和经验,并借助新闻媒体让全社会广泛了解《
城乡规划法》,遵守《
城乡规划法》。
建立健全我省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体系,并做好新法老法的衔接工作。对照《
城乡规划法》,对我省现有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进行全面梳理,抓紧完成《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规划公示、规划评估等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推进规划的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规划管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