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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保证生态安全

序号

工作内容

目 标

主要任务

备注

12

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

印发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划并制定管理办法

1、配合省发改委划分主体功能区划。

2、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电子地图及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研制。

3、拟定管理办法,并首先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执行。

13

自然保护区管理

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评估,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

1、审议各市上报的自然保护区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形成全省评估报告。

2、做好泗洪自然保护区的组织机构建设。

3、重点指导盐城、泗洪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认真实施总体规划和生态旅游规划及规范化建设。

4、拟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保护区生态监察试点。

14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发布调查报告,制定管理办法

完善物种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成果,并上报省政府。

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

拟定物种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启动第二阶段物种资源调查工作。

做好物种保护的宣传工作。

15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发布评价报告

1、指导、配合省监测中心制定适合省情的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2、形成包括各县(市、区)、各省辖市的评价报告。

16

资源开发和旅游环境保护工作

配合有关厅局及厅有关处室做好工作

1、协助开发处做好资源开发类项目的环境管理。

2、配合相关厅局做好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3、配合相关厅局做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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