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同意“金山卫城区B-7地块”小区列入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计划的通知
(沪房地资规[2006]6号)
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金山卫城区B-7地块”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的请示以及该项目的“四高”优秀小区创建计划(建设要求)收悉,经专家组评审及实地检查,你局申报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2005年度上海市“四高” 优秀小区创建计划要求,同意该项目列入2005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建设计划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要求该小区总体布局上在沿城市干道及出路口的住宅布置应充分考虑对城市景观的贡献,联排低层住宅应强调私家花园的均好性,可弱化组团绿化;要在交通组织、水道的走向、公建配置等方面作进一步优化。
接文后,请严格按创建工作计划以及《关于印发2005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房地资规[2005]202号)的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附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