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同意“宝宸共和家园”(一、二街坊)列入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计划的通知
(沪房地资规[2006]34号)
宝山区房地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宝宸共和家园”创建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的请示》(宝房地住[2006]1号)以及该项目的“四高”优秀小区创建计划(建设要求)已收悉。
经专家组评审及实地检查,你局申报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 优秀小区创建计划要求,因此同意该项目列入《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建设计划》。同时要求该小区在总体布局上要处理好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与出入口处的大型超市及地铁车站之间所存在的交通问题;在小区二街坊住宅的空间组合上须作进一步优化,以减少因高层布置过密而产生在视线、通风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小区内的水景其面积、布置应考虑到后期管理成本,不宜过大;住宅的空调外机位置(主要在南阳台)应精心设计;在二街坊住宅中可考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预留统一位置;在公建配套中须增加青少年户外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