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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建构筑物拆除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建构筑物拆除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房地资修[2006]73号)


各区县房地局、各拆房管理部门:

  现将《2006年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6年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行业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随着世博会场馆建设和以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的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以及住宅建设、旧区改造仍保持适度规模, 本市新一年建、构筑物拆除量仍将持续保持在高峰状态。为了促进本市建、构筑物拆除行业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 落实市房地资源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确保今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2006年建、构筑物拆除行业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法规, 提高遵章、守法的整体意识
  “十一五”期间, 既是建设发展的机遇期, 也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期和安全保障的风险期, 安全工作的难度增大, 但安全生产的目标要求不变, 就是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进一步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拆房管理部门、拆除施工企业仍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政府、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提高广大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整体意识,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层面,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为确保一方平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针对薄弱环节,加大管理、整治力度
  拆房管理部门、拆除施工企业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局部区域还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充分认识到由于拆除项目市场运作还存在无序、恶意低价竞争而导致部分拆除工地忽视安全生产、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的状况。拆房管理部门、拆除施工企业应根据市政府“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力求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发挥实效。
  拆房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把开工关,监督建设单位、拆除施工企业如实、按规定申报,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应暂缓受理、及时督促纠正。对采用人工拆除方式的工程、市、区重点工程和位于城乡结合部、郊区的拆除工程,要加大巡查频度和力度;对郊区的拆除工程,应充实监管力量、扩大监管覆盖面,根据郊区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要重点检查拆除工地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点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项目经理、拆除施工企业,要及时、坚决地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总结、及时组织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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